2008年8月14日星期四

宪法第一条

前几天因为上海市居住证的事,很是愤闷,去上海书城买了一本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,看看作为社会主义公民,到底拥有了多少权利和义务。这本小 册子花了我3块钱(Amazon.cn上打半折1块5毛),估计现在已经找不到比它更便宜的书了。上学的时候全都“深入”地学过宪法,不过,现在回想一下 还记得多少?其实宪法对于我们每个公民来说如此重要,以至于我认为每个人都得拥有一本。

最近天热有些睡眠不好,感觉体内火气有些偏大。所以这部宪法我只读了一遍就不敢再读,怕多想了之后自己身体万一有个好歹,为了3块钱花了个300块钱去看病挂个水什么的,岂不是亏大了?

对于民主与政治我自知浅薄,但真的不是本人不好学,实在是有劳我们政府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卓有成效了......

我理想中的现代的、文明的、民主的国家,摆在宪法第一条是应该是:人生来就是平等的。如果出现在眼前是这样的字眼:阶级、领导、专政,你有何感 想?如果连万恶的美帝国主义国家都不允许把人按阶级来区分,那我们如此优越的社会制度,难道就可以在一个孩子出生的时候,按他的所谓家庭成份来划分他的社 会等级?

“出生不好”在我们现在看来可能是个笑话,但却在那个时代的有多少人因此而受尽了苦难。不要以为我们现在不可能再回到那个时代了,这句“出生不 好”可是有宪法保障的,而且黑字白句就在第一条。因为我们的宪法已经把所有的人归为了三类,处在金字塔顶层的是工人阶级,稍下的是农民阶级,这两个阶级处 在领导层,而其他人都属于第三类,也就是被统制阶级。

来看看现实,工人阶级早已被国家所抛弃,在金字塔底层任由其自生自灭。农民阶级有了特殊的待遇,比如免费的教育、税收的取消、国家的补贴,但也 只是近两年才开始。那谁是现在的领导层?如果硬要从阶级的观点来解答的话,应该就是以前给打倒的资产阶级了。毛泽东的阶级斗争理论,其实从根本上来讲,就 是确立了人的不平等,而且符合人性的劣根性。同样都是中国公民,硬要从户籍上把人区分成农业与非农业,由正常的人口流动硬是产生的外来人口,同样根据户籍 制度再进一步分成外来务工与农民工。印度以前有几个省份的人口在制度上称为贱民,现在取消了,但已经无法改变其事实,从那些省份出生的人永远是贱民。而我 们国家媒体在全国新闻里口口声声“农民工、农民工”的称呼,其实也早已在事实上承认了其类似于贱民的地位。如果我们从一开始就不把人进行人为的划分,而只 有一个称呼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”,简称“中国公民”,是不是更能体现出真正的“和谐”呢?

如果一个国家,它的立国之根本是建立在人的等级制度划分之上,是建立在明确的专政制度之上,是建立在由西方人创立的哲学理论之上,那何来的平等、民主和自由!